中建港航局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2-10-29
【字体:打印

876A22301.jpg


  10月29日,中建港航局在沪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建集团党组和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要求,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中建港航局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连生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并讲话,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未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作的二十大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邃,高屋建瓴、气势磅礴,举旗定向、催人奋进,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党团结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了坚强保证。

  会议强调,要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力量凝聚到实现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以更加强大的前进动力、更加昂扬的奋斗精神、更加坚定的必胜信念,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要深刻领悟、精准把握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的二十大再次宣示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前进方向,对国资央企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中建港航局作为中建集团二级专业子企业,必须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坚决贯彻落实大会确立的重大方针、重大任务、重大举措,践行职责使命,奋力担当作为,以改革发展的新业绩,助力中国建筑当好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牢牢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不断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奋斗;要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汇聚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要精准把握国资央企新使命新任务,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化思想引领,强化担当作为,强化工作落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要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细化各项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任务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宣讲,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

  要扎实开展学习培训。要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研讨学习,使学习宣传贯彻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坚持常态推进、持续巩固成效,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教育“必修课”,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

  要深入开展宣传宣讲。要综合运用报刊网和新媒体等宣传阵地集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联系点、所在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着力增强宣讲的针对性、生动性、思想性,紧密结合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和工作实际,确保宣讲入脑入心。

  要全力抓好贯彻落实。要奋力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把大会精神贯彻到四季度工作中,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精心谋划企业高质量发展,把大会精神贯彻到企业长远发展中,结合落实“十四五”规划,认真研究、科学谋划明年和更长时期企业发展思路、重点任务;要全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如履薄冰抓好安全生产,落实落细防疫措施,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会议设1个主会场和164个视频分会场。中建港航局领导班子、总部部门副职以上人员、在沪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中建港航局总部部门助理以上人员、局属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各项目班子成员在视频分会场参会。(李鹏飞)


中建集团微信

中建港航局微信

中建港航局微博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信访投诉平台  |  纪检监督举报  |  账款拖欠事项信访投诉公告

Copyright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0180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545号